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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等计价依据意见的函

浏览次数:19340 日期:2019-03-09 18:11:59

建标造函字[2017]228号

 

 
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:

  按照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》要求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(征求意见稿)等4项计价依据(详见附件),现送你们征求意见,请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。

  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(征求意见稿)等4项计价依据请登录我部官方网站下载(网址www.mohurd.gov.cn)。

  联系人:唐亚丽

  电 话:010-58933231   传 真:010-58933216

  邮 箱:kency@mail.cin.gov.cn

  附件:

  1.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(征求意见稿)

  2.《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》(征求意见稿)

  3.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》(征求意见稿)

  4.《节能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》(征求意见稿)

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11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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